生病了,還可以投保嗎?有這些疾病投保要更注意!

保險最有價值的地方就是當我們生病或受傷需要龐大的醫療開銷時,為我們的經濟撐起最強大的保護傘。But!就是這個But!保險公司可沒有因此就大發善心,每個人來都可以給保的!

保險公司為了做好未來的理賠風險控管 (就是未來拿得出理賠金),一定會對每個保戶進行審核,而審核的大原則就是越健康的人,核保成功的機會就越大。健康已經有狀況的人,保險公司將視該狀況決定是否承保所以有錢也不一定買得到保險,這是最大的原因!

然而現在大環境的變更,飲食習慣、生活作息、工作壓力等因素,都會影響我們的身體健康,尤其以往是中老年人才有的高血壓、血糖高、慢性疾病都慢慢年輕化;實務上就遇過 29 歲就需要追蹤血糖值的小資女, 35 歲就開始吃血壓藥的工程師, 26 歲就有嚴重貧血狀況的年輕廚師。

保險公司有哪些特殊要求

所以只要我們在填寫健康告知書(註 1 )的時候,說明目前有些身體狀況,投保時通常會被保險公司要求:

  1. 接受體檢:需要到該家保險公司有配合體檢的醫療院所 (不是自己找習慣的或喜歡的醫院診都可以)。體檢項目會依據我們告知狀況容有關。
  2. 提供病歷:提供該疾病或症狀 1 ~ 2 年不等的追蹤病歷,或是當時住院/手術及其後續追蹤病歷。(註 2 )
  3. 填寫相關疾病問卷:有保險公司會針對常見的體況有特別的問卷,如高血壓需填寫高血壓問卷,腸胃問題則是消化系統問卷之類。

至於投保結果,大約會有以下幾種:

  1. 加費:保費將會比健康的人保費更高,加費幅度擇依各保戶的狀況有所不同。好處是未來的保障範圍不受影響。
  2. 除外:將現有或是曾發生過的疾病及其併發症排除於原有的保障範圍之外,優點是保費跟健康的人相同。
  3. 加費&除外:通常是保戶同時有多種狀況,可能A狀況是加費,B狀況是除外。
  4. 拒保:如果保險公司評估身體狀況已經超過他們可以承擔的風險,無法加費或除外時,就會拒絕承保。

除了拒保之外,保險公司都會再次確認我們是否願意接受加費或除外,如果願意,只要簽署同意書就可以承保;如果保戶不願意,保險公司將會取消這次的投保。

常見的體況與處置

以下分享幾個目前曾經遇過的體況:

高血壓/血壓偏高
會要求提供追蹤病歷、填寫疾病問卷、體檢。如果血壓值都有控制在正常範圍內,體檢數值都正常,仍有機會承保,但幾乎都會加費。其中有經手過年約 60 歲長輩、前文提到 35 歲工程師,都是高血壓的患者,可惜兩個人都伴隨體重過重的狀況,都超過加費的幅度而被拒保。

糖尿病/血糖偏高
會要求提供追蹤病歷、填寫疾病問卷、體檢。如果血糖都控制得宜,還是有投保成功的機會,只是核保結果都是加費承保。目前各家保險公司針對糖尿病患幾乎都直接拒保居多,極少數願意看病歷或請保戶體檢。目前遇過核保成功的保戶年齡大多 60 歲左右,同時控制良好,但加費幅度也相當高。

至於那位 29 歲就檢查出血糖偏高 (未達糖尿病的程度) 的小資女,則是直接被保險公司拒保,理由是這麼年輕就有血糖問題,未來保險公司要承擔的醫療風險也會比健康的 29 歲年輕人高非常多,所以直接拒絕承保。

體重過輕或過重
肥胖雖然不是疾病,但保險公司怕我們比較容易生病!因為肥胖的人比較容易有三高問題、心臟疾病等狀況。然而過瘦也容易有營養不良、骨質疏鬆、貧血的問題。

通常保險公司會以BMI來評估,

BMI = 體重 (kg) ÷ 身高的平方 (m)

正常值大約是 18.5 ~ 24 ,過低表示體重過輕,過高表示體重過重。針對不同的保險種類或保險公司BMI的可承保範圍會有點差異。只是對保險公司來說,體重過輕或過重都是未來較容易有健康問題的族群,所以如果還在可以接受的範圍內而且體檢報告都正常,仍是會加費。但是遇過太輕(BMI= 17 )與太重(BMI= 31 )都是直接拒保囉。

青光眼
通常眼部疾病並不會引起其他的身體疾病,通常都是除外承保居多。我的保戶在提供追蹤病歷之後,保險公司最後以雙眼青光眼疾病除外承保。同時,保戶還有詢問如果目前只有單眼出狀況,是不是可以除外目前患病的眼睛就好?

通常眼部疾病如果單眼已有狀況,通常另一隻眼睛出狀況的機率也相當高,因此即使投保當下只有單眼患病 (另一眼正常),保險公司仍以雙眼為除外條件。

甲狀腺亢進或低下
如果沒有伴隨其他體重問題 (過輕或過重)、血壓正常等,通常都是除外。保戶當時被要求提供病歷、做體檢、填疾病問卷,因為症狀都有控制穩定,保戶最後是以除外承保的。

以上是目前遇到過的實務經驗,只是同樣的病症不一定會有同樣的核保結果,保險公司仍會依據每個人不同的健康狀況分別審核喔!

健康告知怎麼填?

很多人對於健康告知可能不太曉得怎麼勾選,依據保險法第 64 條「訂立契約時,要保人對於保險人之書面詢問,應據實說明」。

條文提到是「書面詢問」,所以只要針對文件內有詢問到的狀況來勾選就好。例如「過去 5 年內是否患有癌症而接受治療」,如果我們的狀況是 6 年前罹患乳癌,當時已經接受治療並痊癒,最後一次追蹤日期也已經超過 5 年,我們就可以勾「否」,這樣並沒有違反告知義務,而是誠實告訴保險公司,我們 5 年內確實沒有因為乳癌而接受治療。

這不是教大家偷吃步,而是我們可以在誠實告知的原則下,順利為自己買到保險。然而要留意的是,在成功投保之後,如果保險公司發現我們 6 年前有得過乳癌,保險公司仍是可以拒賠乳癌及其相關併發症 (其他保障範圍不影響)。如果我們當時勾「是」,就要經歷體檢、跑醫院申請病歷、填癌症問卷等一大堆流程,結果還不一定可以投保成功。比起完全保不到,只是拒賠一項疾病算是很不錯結果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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註 1 :健康告知是每個人投保時必填的資料,保險公司通常會詢問近年內是否罹患過所列的疾病,或是近期是否有就醫紀錄。詢問的時間從兩個月內至五年內不等。

註 2 :此時的病歷必須由保戶自行到就醫的醫療院所申請,費用也須由保戶自行支付。有些人以為應該是保險公司要自己調病歷,然而這是指保險公司對於保戶申請理賠有疑慮時,才會向醫院發公文協助提供保戶的病歷,這時的調閱病歷費用才是由保險公司負擔喔。

教你保好險》授權轉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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